用户服务协议 Terms of Service & End User License Agreement
- 协议主体:本协议由您(个人用户或企业主体)与仙匣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AiWma)订立
- 服务范围:AiWma ACS(AI 语音客服系统)与 AIJ(AI 采访系统)云服务及相关 API
- 付费与超量:按月计费;超出套餐用量按单价计算,账单次月结清
- SLA 承诺:核心 API 可用率 99.5%(月度),超标时您可申请服务积分补偿
- 禁止行为:禁止将服务用于违法内容生成、监控滥用、竞争情报抓取、对抗 AI 训练
- AI 内容合规:依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AI 生成内容须添加隐式水印标识
- 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 1 条协议的接受与效力
1.1 协议订立
本《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由仙匣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注册号];以下简称"AiWma"、"我们"或"本公司")与访问或使用 AiWma 平台及相关服务的个人或企业主体(以下简称"您"或"用户")订立,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1.2 接受方式
当您发生以下任一行为时,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 点击"同意"、"注册"、"立即开始"或类似按钮;
- 创建或登录 AiWma 账号;
- 通过 API 密钥调用任何 AiWma 服务;
- 以任何方式访问或使用 AiWma 平台功能。
1.3 企业用户授权
若您代表企业主体(公司、合伙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接受本协议,您声明并保证您有权代表该主体订立本协议,且本协议对该主体具有约束力。
1.4 未成年人限制
AiWma 服务仅面向 18 周岁及以上的成年人。如您不满 18 周岁,请勿注册或使用本服务。AiWma ACS 企业客户在向最终用户(含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时,须自行承担相应法律义务,并在服务界面充分告知并获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第 2 条服务描述
2.1 核心服务
AiWma 提供以下云端 SaaS 服务(统称"服务"):
| 产品 | 全称 | 主要功能 |
|---|---|---|
| ACS | AI 客服系统 (AI Customer Service) | 多渠道智能语音与文字客服,支持网页挂件(Web Widget)、直接 API 调用、电话接入三种接入方式;基于意图树的对话管理;会话上下文记忆 |
| AIJ | AI 采访系统 (AI Journalist) | 7 状态采访状态机,4 种采访类型(SPEAK / INDIE / MONEY / SHOW),6 种追问策略,自动生成采访稿与摘要 |
| AiWma API | 平台开放 API | REST + WebSocket 接口,供开发者集成上述功能至自有应用;含管理控制台、Webhook 推送、数据导出 |
2.2 服务依赖
AiWma 服务依托若干第三方基础设施运行,包括:Anthropic Claude(大语言模型)、Deepgram Nova-3(语音转录)、阿里云(华东区域云计算资源)等。我们将尽合理努力保持服务稳定,但第三方基础设施的不可用可能影响服务可用性,此类情况不构成 AiWma 违约。
2.3 服务变更
AiWma 保留随时更新、改进、修改或中止任何服务功能的权利,但重大变更将提前 30 天通过注册邮箱或管理控制台通知您。若您对变更有异议,可按第 15 条规定终止协议。
2.4 测试与预览功能
标注为"Beta"、"预览"或"实验性"的功能不受本协议 SLA 条款约束,可能随时变更或移除,不适用任何稳定性保证。
第 3 条账号注册与管理
3.1 注册信息
注册账号时,您须提供准确、完整的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有效邮箱地址及手机号码。您有义务在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账号资料。因信息不准确或过时导致的服务中断或法律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3.2 账号安全
您须妥善保管账号登录凭证(含密码与 API 密钥),不得共享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如发现账号被未经授权使用或安全漏洞,须立即通知 AiWma(security@aiwma.com)。在您通知我们之前发生的账号滥用,由您承担相应责任。
3.3 团队与子账号
企业账号可在套餐限额内创建多个成员席位。您作为账号管理员,须确保旗下全体成员遵守本协议;任何成员的违规行为视为您的违规行为。
3.4 API 密钥管理
API 密钥是访问 AiWma 服务的凭证,具有与账号密码同等的安全级别。您须将 API 密钥存储于安全的密钥管理系统中(如 HashiCorp Vault、AWS Secrets Manager 或等效工具),不得硬编码至源代码或公开仓库。如发现密钥泄露,须立即在管理控制台撤销并重新生成。
根据《网络安全法》及相关实名制管理规定,AiWma 有权要求企业用户提交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完成账号的身份核验。未完成核验的账号可能面临功能限制。
第 4 条可接受使用政策
4.1 合法使用
您须将 AiWma 服务仅用于合法、正当的商业目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您运营所在地的全部适用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
4.2 最终用户告知义务
若您将 AiWma ACS 或 AIJ 功能集成至面向公众的产品,您须:
- 在服务界面向最终用户明确说明其正在与 AI 系统交互(依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 14 条);
- 提供您自己的隐私政策,说明 AI 数据处理的相关事项;
- 建立投诉与申诉渠道,并在 15 个自然日内响应(依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 15 条);
- 对于向公众提供的生成式 AI 服务,须完成网信部门规定的安全评估(如适用)。
4.3 合规分级使用
AiWma 提供 L0-L3 四个合规等级,您须根据实际处理数据的敏感程度选择相应等级:
- L0(基础):适用于不含个人信息的公开内容场景;
- L1(标准):适用于一般个人信息处理,满足基本 PIPL 合规;
- L2(增强):适用于含敏感个人信息的场景,关键处理步骤切换至本地模型;
- L3(最高):适用于金融、医疗等高度监管行业,全流程本地处理,不上传任何个人信息至云端 LLM。
第 5 条禁止行为
以下行为被明确禁止。违反者将面临账号暂停、终止,情节严重者 AiWma 将向有关部门举报:
5.1 违法内容
- 生成、传播或用于传播违法有害信息,包括颠覆政权、分裂国家、散布谣言、淫秽色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内容;
- 生成虚假新闻、深度伪造(Deepfake)音视频或用于实施诈骗的内容;
- 生成含有歧视、仇恨、骚扰特定个人或群体的内容。
5.2 技术滥用
- 对 AiWma 系统实施渗透测试、漏洞扫描、DoS/DDoS 攻击或任何形式的安全攻击;
- 规避速率限制、配额管控或其他访问控制措施;
- 对服务进行逆向工程、反编译或提取底层模型参数;
- 使用 AiWma API 构建直接竞争产品,或为竞争对手提供数据采集服务;
- 超出授权范围批量导出对话数据用于对抗性机器学习训练。
5.3 隐私侵害
- 使用 AiWma 采集、存储或处理他人个人信息而未取得合法授权或适当的法律依据;
- 将 AIJ 采访系统用于秘密录音或在被采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采集语音;
- 将 ACS 系统用于监控雇员行为而未依法进行告知;
- 处理依据 PIPL 属于"不应处理"类别的个人信息(如儿童生物特征)而未取得专项许可。
5.4 资源滥用
- 通过任何自动化手段(爬虫、脚本、机器人)大规模滥用免费配额;
- 在超出套餐限额后继续使用服务而故意拒绝结算欠款;
- 将账号转租、分销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经 AiWma 书面授权的安全研究人员,可在约定的范围与时间内对 AiWma 系统进行合法的漏洞测试。如需申请,请联系 security@aiwma.com 并签署相应的测试授权协议。
第 6 条生成式 AI 内容合规要求
6.1 内容标识义务
依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3 年 8 月施行)第 12 条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AiWma 平台对所有 AI 生成的文字、语音及合成视频内容添加不可见的电子水印(隐式标识)。若您将 AI 生成内容发布于公开渠道,须同时添加显式文字或图标声明(如"本内容由 AI 辅助生成")。
6.2 禁止的输出用途
AI 生成的内容不得被用于:冒充真实人物发表声明、规避内容审核机制、生成具有欺骗性的医疗或法律建议而不附加专业免责声明,以及任何中国法律明确禁止的用途。
6.3 安全评估合规
若您基于 AiWma API 构建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生成式 AI 产品,且用户规模超出国家网信办规定的阈值,您有义务自行完成算法备案和安全评估(依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 9 条)。AiWma 将在可行范围内提供必要的技术合规文档协助您完成申报。
6.4 投诉与申诉机制
您须在集成 AiWma 能力的产品中设立并公示用户投诉渠道,对涉及 AI 生成内容错误或侵权的投诉在 15 个自然日内予以书面回复。AiWma 自身的内容投诉渠道为 compliance@aiwma.com。
第 7 条知识产权归属
7.1 AiWma 平台知识产权
AiWma 平台软件、API 接口设计、文档、商标、服务名称、界面设计及相关技术(统称"AiWma IP")的全部知识产权归 AiWma 及其许可方所有。本协议不向您转让任何 AiWma IP 的所有权;本协议仅授予您在协议有效期内使用服务的有限、非排他性、不可转让、可撤销的许可。
7.2 您的内容
您通过 AiWma 服务上传、输入或传输的内容(包括知识库文件、训练示例、自定义意图配置等,统称"您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您所有。您授予 AiWma 在提供服务期间处理您的内容的必要权利;此权利范围仅限于服务所需,AiWma 不会将您的内容用于训练面向其他客户的通用模型。
7.3 AI 输出内容
AiWma AI 系统根据您的指令生成的输出内容(如 AIJ 采访稿草稿、ACS 对话记录)的权利归属,依据中国现行著作权法律的司法解释及法院判例处理:AI 独立生成且无人类实质性创作贡献的内容不受著作权保护;经您实质性编辑、加工的输出内容,您对加工部分享有著作权。建议您在商业发布前对 AI 输出内容进行人工审核和编辑。
7.4 反馈许可
若您向 AiWma 提交关于服务的建议、意见或改进想法(统称"反馈"),您授予 AiWma 免费、永久、不可撤销的权利使用该反馈来改进服务,无需向您支付报酬或署名。
7.5 开源组件
AiWma 平台使用的开源软件组件依照各自的开源许可证授权使用,详见 知识产权声明页面。开源许可证中关于传染性(Copyleft)的条款不扩展至您基于 API 构建的应用。
第 8 条付费、计费与退款政策
8.1 计费方式
AiWma 服务按以下方式收费:
| 计费项目 | 单位 | 说明 |
|---|---|---|
| ACS 对话会话 | 每千次会话 | 包含完整的入站到结束的会话周期,无论轮次多少 |
| ACS 语音通话 | 每分钟 | 电话接入渠道,按通话时长计费 |
| AIJ 采访任务 | 每次采访 | 从创建到完成(含超时中止)的一次完整采访 |
| AIJ 转录 | 每千字符 | 语音转录字符数,按最终识别结果计算 |
| API 令牌消耗 | 每百万 Token | 输入+输出 Token 之和,不同模型有不同定价 |
| 存储 | 每 GB/月 | 超出免费存储配额的部分 |
8.2 套餐与超量计费
您所选择的订阅套餐包含每月固定配额。当月用量超出配额后,超量部分按公开定价页面列示的单价计费。您可在管理控制台设置用量上限(Hard Cap);达到上限后服务将自动限流,直至次月配额重置或您手动调整上限。
8.3 账单与支付
AiWma 按自然月结算账单;超量费用将在次月 1-5 日出账。支持的支付方式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转账(仅企业用户)。账单逾期 14 天未支付,AiWma 有权暂停账号服务直至款项结清;逾期 30 天,AiWma 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缴欠款。
8.4 退款政策
- 预付套餐:自购买之日起 7 个自然日内,若服务存在严重功能缺陷(非您的使用不当),可申请全额退款;超过 7 日的已消耗配额不予退款。
- 超量费用:经核实的计量错误所产生的超量费用,AiWma 将在下一账单周期冲抵。
- SLA 补偿:因 AiWma 故障导致的服务不可用,依据第 9 条申请服务积分;积分不可折换现金,但可抵扣后续账单。
8.5 价格调整
AiWma 保留调整服务定价的权利。价格上涨须提前 30 天通知用户,您可在通知期内选择终止协议;继续使用服务视为接受新价格。
第 9 条服务等级协议(SLA)
9.1 可用性承诺
| 服务范围 | 月度可用率目标 | 允许停机时长/月 |
|---|---|---|
| AiWma 核心 REST API | 99.5% | 约 3.6 小时 |
| ACS Web Widget 嵌入端 | 99.5% | 约 3.6 小时 |
| AIJ 采访引擎 | 99.0% | 约 7.2 小时 |
| 管理控制台(Dashboard) | 99.0% | 约 7.2 小时 |
9.2 可用性计算方法
月度可用率 = (月度分钟数 - 月度停机分钟数) / 月度分钟数 × 100%。停机定义为:连续 5 分钟以上 API 错误率超过 50%,且原因属于 AiWma 可控范围。以下情形不计入停机时间:
- 已提前 48 小时通知的计划维护窗口(每月不超过 4 小时);
- 因您的配置错误、超量限流或 API 密钥失效导致的不可用;
- 因第三方服务(Anthropic、Deepgram、阿里云)故障导致的不可用;
- 不可抗力事件;
- 您主动请求的测试或演练。
9.3 服务积分补偿
| 月度实际可用率 | 积分补偿比例(按月费计) |
|---|---|
| 99.0% - 99.5%(核心 API 未达标) | 10% |
| 95.0% - 98.9% | 25% |
| 低于 95.0% | 50% |
积分申请须在故障发生后 30 日内通过管理控制台提交,并附故障时间段证明。积分在审核通过后的下一个账单周期内自动冲抵。积分补偿为 AiWma 对可用性承诺违约的唯一救济方式,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损失的赔偿。
第 10 条保密义务
10.1 保密信息定义
"保密信息"是指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交换的、被明确标注为保密或依据情况理应被视为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AiWma 技术架构与实现细节、API 密钥、定价协议、用户业务数据、以及双方的商业计划。
10.2 保密义务范围
接收方(您或 AiWma)须:(a)对保密信息保持不低于保护自身同等性质信息的注意程度(至少达到合理谨慎标准);(b)仅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为本协议目的确需知悉的人员;(c)不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
10.3 保密例外
以下信息不适用保密义务:(a)在披露前已属公众所知的信息;(b)通过合法渠道从第三方独立获得且无保密义务的信息;(c)接收方独立研发且可通过书面记录证明的信息;(d)依据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要求必须披露的信息(披露前应在合法范围内通知披露方)。
10.4 保密期限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 3 年内持续有效。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保密义务持续至相关信息合法进入公众知识范围为止。
第 11 条数据权利与处理
11.1 数据所有权
您上传至 AiWma 平台的业务数据(含知识库、对话记录、采访内容)的所有权归您所有。AiWma 是您的数据处理者,仅按您的指令处理数据,不因自身商业利益使用您的数据。
11.2 数据处理协议
企业用户(B2B)与 AiWma 之间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权责,由双方签署的数据处理协议(DPA)规定。如需签署 DPA,请联系 legal@aiwma.com。DPA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 DPA 为准。
11.3 数据导出权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您可通过管理控制台或 API 随时导出您的业务数据(标准 JSON/CSV 格式)。协议终止后,AiWma 将提供 30 日数据导出窗口期,此后按保留政策删除您的数据。
11.4 数据安全
AiWma 依据行业标准实施数据安全保护措施(详见隐私政策第 13 条),但不对因您自身操作不当、账号安全事故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数据损失承担责任。您亦有义务建立适当的本地备份机制。
11.5 模型训练限制
AiWma 默认不将您的对话数据用于训练 AiWma 通用模型。如需签署允许数据用于模型改进的数据贡献协议(以换取相应商业优惠),须另行经您书面同意。
第 12 条免责声明
12.1 服务"按现状"提供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AiWma 服务"按现状"(AS IS)提供,不附带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特定目的适用性、商业可销性、无侵权性的暗示保证。
12.2 AI 输出准确性
AI 生成内容可能包含不准确、过时或不完整的信息(即"幻觉"现象)。AiWma 不对 AI 输出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用于特定场景负责。您在将 AI 输出用于医疗、法律、财务、公共安全等高风险决策时,须进行人工审核和专业验证。
12.3 第三方服务
AiWma 服务依赖 Anthropic、Deepgram 等第三方 AI 服务,AiWma 无法控制上述第三方的服务质量、数据处理政策变更或服务中断。此类变更引起的服务性能变化不构成 AiWma 违约。
12.4 网络与环境
AiWma 不对因互联网连接质量、您自身基础设施问题、客户端软件兼容性或第三方浏览器/操作系统差异导致的服务体验问题负责。
第 13 条责任限制
13.1 间接损失排除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AiWma 不对以下类型损失承担责任,即使 AiWma 已被告知此类损失的可能性:利润损失、收入损失、数据丢失、商誉损失、商业机会丧失、间接损失或惩罚性损害赔偿。
13.2 赔偿上限
AiWma 因任何原因(合同、侵权、违约或其他)向您承担的赔偿总额,不超过您在索赔事件发生前 6 个月内实际支付给 AiWma 的费用总额,最高以人民币 50,000 元为限。
13.3 消费者权益保护
以上责任限制条款在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场景中受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约束。如您是依法受中国消费者保护法律保护的自然人用户,法律授予的不可放弃权利不受以上条款影响。
上述责任限制条款主要针对企业对企业(B2B)服务关系设计,不影响 AiWma 依法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人身伤害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 14 条赔偿与补偿
14.1 用户赔偿义务
若 AiWma 因您违反本协议或您的内容侵犯第三方权益而遭受任何第三方索赔、诉讼、损失、罚款或费用(含合理律师费),您须对 AiWma 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失。
14.2 AiWma 赔偿义务
若第三方对您提出侵权索赔,主张 AiWma 平台本身(不含 AI 生成内容、您的内容或第三方开源组件)侵犯其中国知识产权,AiWma 将自费辩护并对最终认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补偿,但前提是您须及时书面通知 AiWma 且配合其处理该索赔。
14.3 赔偿程序
受赔偿方须:(a)在合理时间内书面通知赔偿方;(b)配合赔偿方进行抗辩;(c)未经赔偿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和解可能影响赔偿方权益的争议。
第 15 条协议的终止与暂停
15.1 用户主动终止
您可以随时通过管理控制台提交账号注销申请来终止本协议。终止生效后,您的账号及相关数据将在 30 天后被删除(部分数据因法律合规义务可能依法保留更长时间)。已支付的订阅费用不予退款,但终止当月的超量费用仍按实际用量结算。
15.2 AiWma 暂停权
AiWma 可在下列情形下暂停您的账号(暂停前将尽可能通知您,紧急情况下可立即暂停):
- 账单逾期超过 14 天;
- 合理判断您的使用行为可能对 AiWma 系统或其他用户造成威胁;
- 收到有权机关的暂停指令;
- 您的使用违反本协议第 5 条禁止行为规定。
15.3 AiWma 终止权
AiWma 可在以下情形下终止本协议:
- 您违反本协议实质性条款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15 天内未予纠正;
- 账单逾期超过 30 天;
- AiWma 整体停止提供相关服务(须提前 60 天通知);
- 继续履行协议将导致 AiWma 违反法律法规。
15.4 终止后效力
协议终止不影响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义务。以下条款在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第 7 条(知识产权)、第 10 条(保密义务)、第 12 条(免责声明)、第 13 条(责任限制)、第 14 条(赔偿义务)、第 17 条(争议解决)。
第 16 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一方无法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等)、战争或武装冲突、流行病或政府宣布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变化、全国或区域性网络基础设施故障、大规模 DDoS 攻击,以及其他双方均无法合理控制的事件。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事件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尽一切合理努力减轻影响。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90 天,任一方均可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 17 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7.1 协商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期限为 30 天(自一方收到另一方书面协商请求之日起算)。
17.2 仲裁
协商不成的,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Hangzhou Arbitration Commission)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为杭州市;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7.3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法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规则。
17.4 临时救济
前述仲裁条款不限制任一方在仲裁程序启动前或期间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其他临时救济措施的权利。
17.5 消费者诉讼权
若您为依法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个人消费者,您保留依法向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部门投诉及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本仲裁条款不限制上述权利。
第 18 条协议的修订
AiWma 保留修订本协议的权利。对于实质性修订(即对您的权利或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变更),AiWma 将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提前 30 天通知您:发送邮件至您的注册邮箱;在管理控制台首页发布公告;在本页面顶部标注"最后更新"日期。若您在通知期满后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条款。若您不接受修订,须在通知期内终止本协议;已支付的订阅费用将按未履行服务比例退还。
对于非实质性变更(如错别字更正、参考法规更新、格式调整),AiWma 可直接更新本协议,不另行提前通知,但将更新"最后更新"日期。
第 19 条一般条款
19.1 完整协议
本协议(含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及 AiWma 文档网站公布的各类政策,包括隐私政策和知识产权声明)构成双方就服务事项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此前就相同事项订立的所有书面或口头协议。
19.2 协议优先级
若本协议与书面单独签署的企业服务协议(MSA)或数据处理协议(DPA)存在冲突,以 MSA/DPA 为准;本协议与 AiWma 文档中的功能说明存在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9.3 可分割性
若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机构认定为无效、违法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将被最小程度地修改或删除,其余条款继续完全有效。
19.4 权利放弃
任一方在特定情况下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也不妨碍其后行使该权利。
19.5 不可转让
未经 AiWma 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因企业并购导致的控制权变更)。AiWma 可以在不通知您的情况下将本协议转让给其关联公司或因企业重组、合并、收购而产生的后继主体。
19.6 通知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向 AiWma 发送的通知应发至 legal@aiwma.com,并以注册邮件或快递方式发送至公司注册地址;AiWma 向您发送的通知发至您注册时提供的邮箱地址。
19.7 语言
本协议以中文版本为准。若提供英文或其他语言译本,该译本仅供参考,中文版本与其他语言版本存在歧义时,以中文版本为准。
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 法务事务:legal@aiwm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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